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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东部,长江下游南岸,是一座新兴工业之城、绿色之城、港口之城,现辖1县3区、总面积1686平方公里,人口127.3万。多年来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科技进步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等称号。
    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40亿元;人均GDP达5600美元 ...阅读全文>>
    马鞍山素有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好传统。早在上世纪60年代,“江南一枝花”就享誉全国,1999年就荣获中央文明委表彰的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多年来,我们始终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牢牢抓住提高人的素质这个根本,把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过程,大力实施育人工程。马鞍山的精神文明建设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不断解放,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阅读全文>>
    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集中体现。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文明也是生产力”,抓文明城市创建,就是抓第一要务,就是实践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切实抓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阅读全文>>
 
    马鞍山市积极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通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实施行政审批精简,推进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离岗告示制等制度,实现了“部门围绕服务窗口转,服务窗口围绕群众转”的行政服务体制,密切了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加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廉洁度,促进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
    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放在思想建设的首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市委中心组成员带头下乡村、进社区宣讲十七大精神,市宣讲团宣讲报告200余场。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各级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加速实现“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目标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加大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有力地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2006-2007年,马鞍山市开办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轮训班、辅导班、读书班和学习班1400多次,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人才127528人次,2007年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2320人次,科以下(含科级)干部29194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914人次,专业技术干部31336人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中,以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在经常化、制度化上不断推出新的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着力完善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及听证、公示等制度。市咨询委近年来组织专家调研200多次,提供课题研究文章30多篇,咨询报告80多篇,专家建议400多条。广泛集中民智,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出台《马鞍山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马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马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市党政主要领导两年来共接待上访群众130批计1500余人次。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现场协调处理,明确责任主体,限期解决。市政府设有市长公开电话和值班电话, 2006年60061件, 2007年53486件,交办处理19366件,累计按时反馈率98.48%,累计办结率92.48%。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各政府部门、执法单位努力遵循依法行政的要求。2007年作为安徽省唯一的地级市在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市委书记为领导干部讲党课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反腐倡廉教育动员报告会
 
 
    马鞍山市积极推进法治马鞍山建设,通过开展“平安马鞍山”、 “法治马鞍山”创建活动,建立健全“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展法律援助,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马鞍山市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良好的法制环境已经形成。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宣传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制定了 “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重点对象,协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6年, “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为群众和有关单位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2257件(其中市“12348”提供咨询1622件,区县“12348”提供635件);2007年,法律服务专线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257件(其中市“12348”提供咨询2531件,区县“12348”提供咨询726件),近两年的平均接线率达到100%。2007年度调解民间纠纷1926件,成功1899件,成功率为98.6%,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马鞍山市司法局”2008年被司法部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作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从而使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根据2006年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到“十一五”末马鞍山市城区所有社区居委会成员全部由直选产生。”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于2005年9月开始启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工作,是全国第二批22个试点城市之一。每年年初,市禁毒办以全民、青少年、易吸毒高危人群三个层次为重点,周密制定禁毒宣传计划,出台了《全市禁毒宣传工作要点》和《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为载体,走进校园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在公共娱乐场所大力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宣传教育活动,马鞍山市禁毒宣传预防教育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显著提高。
平安马鞍山
法律援助
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进行社会治安宣传
小区治安义务巡逻队
保障公共安全完善报警系统
 
    马鞍山市以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为重点,强化诚信道德建设、制度建设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坚持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极大地改善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建立了高效透明的市场投诉处理机制,逐步形成规范化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2007年社会各界对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97.86%。
    加快诚信政府体系建设: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了《马鞍山市信用建设规划》,使诚信政府建设制度化。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监督。以“信用马鞍山”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积极构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诚信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符合马鞍山市市情的个人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团市委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与 “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活动”、“青年文明号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相结合。市物价、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与创建“购物放心店”等创建活动相结合。市物价部门发挥“1231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市工商部门坚持“三把关”,严格实行“五不进”,并积极开展商标打假活动。市质监部门积极开展集贸市场强检计量器具等专项整治。
    马鞍山市各责任单位以提高打假有效性为目标,以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出发点,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打假职责,有效形成了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先后开展了各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并在重大行动中相互配合,确保了马鞍山市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发生。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授牌仪式
 
消费与环境专场演出
 
国税局工作人员为外商企业上门服务
 
将创建活动延伸到集贸市场
严格执法,保障市民生活安全
规范的服务窗口
 
    马鞍山市以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文明市民教育、城市文化品牌培育为人文环境创建载体,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谐理念。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在全社会培育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的新风尚,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马鞍山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使用办法》、《马鞍山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做了部署,通过开展报告会、政策宣讲会、读书会、主题班会、征文活动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各种培训阵地的强化教育作用和娱乐阵地的文化感染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文体娱乐活动中。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实践贯穿于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爱家园”活动。宣传和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举行了“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积极参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知识竞赛活动,市代表队荣获安徽省第一名并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比赛。连续两年举办了“马鞍山市公民道德论坛活动”,在报纸开辟“讲道德、做好人”专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重要节庆日开展了“爱我家园”、“民族精神代代传”、“马鞍山历史文化知识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弘扬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了马鞍山市人民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举办校园文体节、我与祖国共奋进、新童谣创编等,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向上的道德观念。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网吧监控力度,在市区网吧经营户中安装了“全球眼”监控设备,有效地遏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
    马鞍山市慈善总会成立七年来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捐赠及救助活动,受助困难群众60000余人(次)。2006年下发《关于开展马鞍山市2006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意见》,为因突发事件而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了制度保障。2007年1月,马鞍山市慈善总会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全市共有志愿者服务队148支,市直机关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现有党员志愿者4371人。
    马鞍山市市委、市政府自1988年起开展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十件好事、十佳人物”活动,至今已开展了18届。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三十年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三位老人养老送终的普通女工李娜,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诚实守信类)的创业典型袁淑梅;“爱心车队”驾驶员黄辉跨省献血救产妇的义举就被《中央电视台》“讲述”等栏目播报,长期坚持不懈地树立道德典型、宣传道德典型,引领文明风尚,促进了全市市民道德素质的提高。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健康向上的校外活动
广场文化丰富多采
幸福广场获全国特色文化广场
马鞍山市第22届“江南之花”群众文艺
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企业职工为四川灾区捐款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的电气试验仪表班
 
    马鞍山市把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作为文明创建、共建共享的重要内容,以各项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积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碧水、蓝天、绿地”工程,改善城市生活和生态环境,丰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使一座重工业资源型城市变成了宜居城市、绿色城市。
    稳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2007年马鞍山市人均GDP为42540元;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万元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两年的第三产业贡献率均高于GDP增长率。马鞍山市2006、2007两年专利授权平均数为每十万人12.5,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007年马鞍山市市区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为8.94台。2006、2007年两年马鞍山市市区万人拥有公共汽车平均数量为8.03台。
    加快发展医疗与公共卫生事业。目前马鞍山市有54 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有52家列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率达96%。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07年,共出生473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4669人,计划生育率为98。6%;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2007年,马鞍山市家庭户总数19.6万户,“零就业家庭”713户,占马鞍山市家庭户总数的0.36%,帮扶实现就业713户。2007年全市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均超过100%。200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解决我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2007年10月1日,廉租住房补贴政策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延伸,符合家庭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户共有238户,全部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形式实施保障,保障面达100%。
中国名牌H型钢
亚洲最大的奶品加工生产线
当涂博望镇农民新居
健全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市民健身活动
道路建设
 
    马鞍山市针对重化工资源城市的实际,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创建活动,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
    马鞍山市重视“绿色马鞍山”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先后投入了4.82亿元用于城市绿化,目前城区绿化率已达43%,绿地率为40.4%,人均公共绿地为13.48平方米,郊区森林覆盖率为35.8%。2003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 称号,2007年11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称号。
    马鞍山市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建成区面积由五年前的38平方公里扩大到66平方公里。城乡交通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更加方便。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先后完成了自来水、污水处理和天然气利用等一批民生工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了“蓝天”“碧水”“绿地”工程,完成了城区佳山、雨山两个公园建设,新建了一批街头公园、绿色广场。目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为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62%。积极探索农村环卫体制城乡一体化工作,在农村推广生活垃圾城市化管理,实行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为中部地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环保宣传日发放环保购物袋
市县联动检查农村水厂
 
    马鞍山市素有重视抓精神文明建设的传统。上世纪90年代初即成立了文明委机构,由市委书记担任文明委主任,市长担任文明委第一副主任,六大班子领导为文明委副主任。并把精神文明创建的主要内容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各级政府部门都建全了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 2007年获得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
    在创建活动中,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加快发展促创建,实现了“两个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近年来,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形成了 “支持改革、鼓励探索、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营造了“干部创事业、能人创企业、百姓创家业”的社会氛围,解决了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方面制约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激发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精神动力,促进了马鞍山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抓创建,着力加强市民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文明友爱的社会风尚。坚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注重以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培育社会风尚,以身边“凡人善举”和“平民英雄”的评选表彰为着力点,培养和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能引起群众感情共鸣的先进典型,促进了马鞍山市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良好风尚的形成。
    坚持城乡统筹抓创建,将农村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总体部署,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农民的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省、市级文明单位与乡镇结对共建,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以文明村镇评比和“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的农村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了农民的文明素质。
    坚持注重特色抓创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同时,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同步推进学习型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形成了生动活泼的创建局面。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积极发掘地方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的教育作用、娱乐作用、组织作用的功能,增强了文明创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视察马鞍山
全市动员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好警嫂”表彰
创建文明单位经验交流会
表彰市级道德模范
马鞍山市“十大优秀青年”
市委书记丁海中在会场门前迎接“双十佳
段亚兵与“双十佳”进行座谈
黄绿红便民服务队
马鞍山市“爱心车队”
“江南之花”农民文化艺术节花山区专场
环保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
马鞍山市文明办内容提供 技术支持:朗科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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